移动脚手架应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,按同意后的施工方案和办法搭设;经施工和运用部门检验合格后,挂上标牌,方可运用。)脚手架的两头。转角处每隔6-7根立杆处应设置支杆和剪刀撑;支杆和剪刀撑与地上的夹角不得大于60°。
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无法设置支杆时,竖向每隔4m,横向每隔7m有必要与建、构筑物结实衔接;脚手架的外端与顶部应与建、构物多加几处结实的衔接点。
脚手架的外侧、斜道两头、途径的周边应设置1.0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安全网;脚手架有必要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,斜道上应有防滑条。料口、途径、通道上部应设天棚。
脚手架严禁钢木、钢竹混搭;长期未用的脚手架,冻结期的脚手架,在恢复运用前,有必要经查看、鉴定合格后,方可从头运用。脚手架上架起的照明线有必要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;高度在20m以上的,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有必要树立独自的避雷针,避雷设备有必要契合安全要求。